以斯帖记 3:8-12
以斯帖记 3:8-12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哈曼 对 亚哈随鲁 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与王无益。 王若以为美,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掌管国帑的人,纳入王的府库。」 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 犹大 人的仇敌- 亚甲 族 哈米大他 的儿子 哈曼 。 王对 哈曼 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 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照着 哈曼 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 亚哈随鲁 王的名写旨意,传与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又用王的戒指盖印,
以斯帖记 3:8-12 当代译本 (CCB)
哈曼 对 亚哈随鲁 王说:“有一个民族散居在王境内各省的众民族中,他们的律例与各族的律例不同,他们不遵守王的律例,所以容忍他们对王不利。 王若愿意,就请降旨消灭他们。我愿捐六百八十万两银子交给管理国事的人,纳入王的库房。” 于是,王摘下手上的戒指,交给 犹太 人的仇敌—— 亚甲 人 哈米大他 的儿子 哈曼 , 对他说:“这些银子归你,这个民族也交给你,随你处置。” 一月十三日,王的书记被召来,他们以 亚哈随鲁 王的名义,照 哈曼 的吩咐,用各省的文字和各族的语言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送交各总督、各省省长和各族首领。
以斯帖记 3:8-12 新译本 (CNVS)
哈曼对亚哈随鲁王说:“有一个种族,散居在王国各省各民族之中;他们的法例与各族的法例不同,他们也不遵守王的法规;所以留下他们,对王实在无益。王若是赞成,请王降旨消灭他们;我愿捐出三十四万公斤银子,交在管理国务的人手中,纳入王库。”于是王从自己的手中取下戒指,交给犹大人的敌人,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看怎样好,就怎样待他们吧。” 正月十三日,王的书记都召了来,照着哈曼的一切吩咐,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下旨,又用王的戒指盖上印,颁给总督、各省的省长和各族的领袖。
以斯帖记 3:8-12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哈曼 对 亚哈随鲁 王说:“有一个民族被打散,分散在你全国各省各民族之间;他们的法令与其他所有民族的都不相同,他们也不遵行王的法令,所以留下他们对王无益。 如果王认为好,就请王下旨消灭他们;我将捐出一万他连得银子,交在管理国务的人手中,归入国库。” 于是王从自己手上取下印戒,交给 亚甲 人 哈米达他 的儿子 哈曼 —— 犹太 人的敌人。 王对 哈曼 说:“那银子归于你,这民族也归于你;你看怎样好,就怎样处置他们吧!” 一月十三日,王的书记们被召来,照着 哈曼 所吩咐的一切,给王的行政官们、管理各省的省长和各民族的首领下旨,用各省的文字给各个省,用各民族的语言给各个民族,以 亚哈随鲁 王的名义下旨,又用王的印戒封印。
以斯帖记 3:8-12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哈曼 对 亚哈随鲁 王说:“有一民族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族中,与众不同;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对王无益。 王若以为好,请下谕旨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管财政的人,纳入王的府库。” 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 犹太 人的仇敌, 亚甲 人 哈米大他 的儿子 哈曼 。 王对 哈曼 说:“这银子赐给你,这民族也交给你,可以照你眼中看为好的待他们。” 正月十三日,王的一些书记受召而来,照着 哈曼 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语言,奉 亚哈随鲁 王的名写谕旨,又用王的戒指盖印,传给王的总督、各省的省长,以及各族的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