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3:15-18
加拉太书 3:15-18 当代译本 (CCB)
弟兄姊妹,我举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世人的合约一经双方签订之后,就不能作废,也不能加添。 上帝曾向 亚伯拉罕 和他的后裔赐下应许,不过这里没有说“后裔们”——指许多人,而是说“你的后裔”——指一个人,就是基督。 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后颁布的律法不会废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约,以致应许落空。 我们如果是靠遵行律法去承受产业,就不是倚靠上帝的应许。但上帝是凭应许把产业赐给了 亚伯拉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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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加拉太书 3加拉太书 3:15-18 新译本 (CNVS)
弟兄们,我照着人的常理说:一个立好了的约,虽然是人所立的,却没有人可以废弃或增加。那些应许本来是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的。 神并没有说“给众后裔”,好象指着多数;而是说“给你的一个后裔”,指着一个,就是基督。我要这样说, 神预先立好的约,那四百三十年后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废掉,使那应许落空。因为所承受的,如果是出于律法,就不是出于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赐给了亚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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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加拉太书 3加拉太书 3:15-18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弟兄们,我按人的意思说话:甚至是人的约,一旦证实了,也没有人能废弃或加添。 神的各样应许,原是对 亚伯拉罕 和他的一个后裔说的。神并没有说“后裔们”,像是指着许多人;而是说 “你的一个后裔” ,像是指着一个人,这一位就是基督。 我说的这话是:四百三十年以后出现的律法,不能废弃神预先立好的约,使那应许无效。 如果继业是本于律法,就不再是本于应许了;但是神把继业赐给 亚伯拉罕 是藉着应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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