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 7:11-28

希伯来书 7:11-28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从前百姓在 利未 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 麦基洗德 的等次,不照 亚伦 的等次呢?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 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 我们的主分明是从 犹大 出来的;但这支派, 摩西 并没有提到祭司。 倘若照 麦基洗德 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 他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 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说:「你是照着 麦基洗德 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 神面前。 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 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 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 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 凡靠着他进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希伯来书 7:11-28 当代译本 (CCB)

以色列 人在 利未 祭司制度的基础上承受律法,如果通过这个祭司制度可以达到纯全,又何必照 麦基洗德 的模式而不是 亚伦 的模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呢? 既然这祭司制度更改了,律法也必须更改。 因为这里所说的这位祭司属于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在祭坛前供职的祭司。 显然,我们的主属于 犹大 支派, 摩西 从来没有说这个支派会出祭司。 如果照 麦基洗德 的模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祂做祭司不是照律法要求的血统关系,而是照不能朽坏之生命的大能,事情就更加清楚了。 因为有一处经文为祂做见证说:“你照 麦基洗德 的模式永远做祭司。” 以前的条例由于本身的弱点和无用被废除了, 因为律法并没有使什么变得纯全。但如今有了一个更美好的盼望,我们凭这个盼望来到上帝面前。 此外,耶稣做祭司还有誓言作保证,其他人做祭司却没有誓言作保证。 上帝起誓立耶稣为祭司,说: “主起了誓,绝不反悔, 你永远做祭司。” 这誓言使耶稣成了更美之约的保证人。 以前做祭司的人数极多,但因为受死亡的限制,都不能长久担任圣职。 然而,耶稣永远活着,祂的祭司职位也永不更改。 所以祂能完全拯救那些靠着祂来到上帝面前的人,因为祂永远活着,为他们祈求。 我们所需要的,正是这样一位圣洁无瑕、纯全无过、远离罪恶、超越诸天的大祭司。 祂无需像其他大祭司那样每天先为自己的罪献祭,然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一次献上自己的生命,便永远完成了赎罪的工作。 根据律法所立的大祭司都有人的软弱,但律法之后凭誓言所立的大祭司圣子永远纯全。

希伯来书 7:11-28 新译本 (CNVS)

这样看来,如果借着利未人的祭司制度能达到完全的地步,为甚么还需要照着麦基洗德的体系,另外兴起一位祭司,而不照着亚伦的体系呢?祭司的制度既然更改了,律法也必须更改。因为这些话所指的那位,原是属于另外一个支派的,这支派向来没有人在祭坛前供职。我们的主明明是从犹大支派出来的,关于这个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及祭司的事。如果有另一位像麦基洗德那样的祭司兴起来,那么,这里所说的就更明显了。他成了祭司,不是按着律法上肉身的条例,却是按着不能毁坏的生命的大能。因为有为他作证的说: “你永远作祭司, 是照着麦基洗德的体系。” 一方面,从前的条例因为软弱,没有用处,就废弃了;另一方面,它却带来了更美的盼望,借着这盼望,我们就可以亲近 神。 此外,还有关于誓言的事。其他成为祭司的,并不是用誓言立的;只有耶稣是用誓言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 “主已经起了誓, 决不改变, 你永远作祭司。” 耶稣既然是用誓言立的,就成了更美好的约的保证。一方面,从前那些作祭司的,因为受死亡的限制,不能长久留任,所以人数众多。另一方面,因为耶稣是永远长存的,就拥有他永不更改的祭司职位。因此,那些靠着他进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长远活着,为他们代求。 这样的一位大祭司,对我们本是合适的。他是圣洁、没有邪恶、没有玷污、从罪人中分别出来、高过众天的。他不必像那些大祭司,天天先为自己的罪献祭,然后为人民的罪献祭;因为他献上了自己,就把这事一次而永远的成全了。律法所立的大祭司,都是软弱的人;可是在律法以后,用誓言所立的儿子,却是成为完全直到永远的。

希伯来书 7:11-28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既然如此,如果藉着 利未 人的祭司职份能达到完全——子民本来在这职份下领受了律法——那么,为什么还需要照着 麦基洗德 的等级,而不照着所谓“ 亚伦 的等级”兴起另一位祭司呢? 祭司职份被更换,律法也必须有所更换。 其实这些话所论到的那一位是属于别的支派,这支派中从来没有人在祭坛供过职; 就是说,我们的主明显是从 犹大 支派兴起的,而对于这个支派, 摩西 从来没有提到有关祭司的事。 如果照着 麦基洗德 的相同样式另有一位祭司兴起来,那么,这件事就更加明显了。 他成为祭司,不是照着有关肉体条例的法则,而是照着那不能毁灭的生命大能, 因为他被见证说: “你是照着 麦基洗德 的等级 做祭司,直到永远。” 原来,一方面,先前的条例因着本身的软弱和无用,就被废弃了, 因为律法没有使任何事物完全;另一方面,一个更美好的盼望却被带来了;藉着这个盼望,我们可以亲近神。 再者,所发生的事并不是没有神的誓言保证。就是说,其他人成为祭司是没有誓言保证的, 可是耶稣藉着对他说话的那一位是有誓言保证的: “主起了誓,不会后悔: ‘你是 祭司,直到永远。’” 既然如此,耶稣也就成了更美好之约的保证人。 那些以前成为祭司的固然人数众多,因为死亡阻止了他们继续留任, 但由于耶稣永远长存,就拥有永恒不变的祭司职份; 故此,他也能彻底拯救那些藉着他来到神面前的人;因为他一直活着,为他们代求。 这样一位圣洁、没有邪恶、毫无玷污、与罪人分开、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对我们实在是合宜的。 他不需要像其他大祭司那样天天献祭:先为自己的罪孽,然后为子民;因为当他把自己献上的时候,就一次性地把这事完成了。 律法委任的大祭司都有软弱,但在律法以后,誓言保证的话语所委任的儿子,却永远完全。

希伯来书 7:11-28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那么,如果百姓藉着 利未 人的祭司职任能达到完全—因为百姓是在这职分下领受律法的—为什么还需要按照 麦基洗德 的体系另外兴起一位祭司,而不按照 亚伦 的体系呢? 既然祭司的职分已更改,律法也需要更改。 因为这些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在祭坛前事奉的。 很明显地,我们的主是从 犹大 出来的;但关于这支派, 摩西 并没有提到祭司。 倘若有另一位像 麦基洗德 的祭司兴起来,我的话就更显而易见了。 他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身的条例,而是照无穷生命的大能。 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说: “你是照着 麦基洗德 的体系 永远为祭司。” 一方面,先前的诫命因软弱无能而废掉了, (律法本来就不能成就什么);另一方面,一个更好的指望被引进来,靠这指望,我们就可以亲近上帝。 再者,耶稣成为祭司,并不是没有上帝的誓言;其他的祭司被指派时并没有这种誓言, 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位立他的对他说: “主起了誓, 绝不改变。 你是永远为祭司。” 既是起誓立的,耶稣也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一方面,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受死亡限制不能长久留住。 另一方面,这位既是永远留住的,他具有不可更换的祭司职任。 所以,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长远活着为他们祈求。 这样一位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对我们是最合适的;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律法所立的大祭司本是有弱点的人,但在律法以后,上帝以起誓的话立了儿子为大祭司,成为完全,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