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0:12-20

利未记 10:12-20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摩西 对 亚伦 和他活下来的儿子 以利亚撒 、 以塔玛尔 说:“耶和华的火祭中所剩的素祭,你们要拿来作成无酵饼,在祭坛旁边吃,因为这是至圣的。 你们必须在神圣的地方吃,因为这是耶和华的火祭中给你的份例以及你儿子们的份例;我是如此受的吩咐。 至于摇献祭的胸肉和供物的大腿,你和你的儿女可以在洁净的地方吃,因为这些是 以色列 子孙的平安祭中,给你的份例以及你儿子们的份例。 他们要把供物的大腿和摇献祭的胸肉,与火祭的脂肪一同带来,作为摇献祭物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于你和你的儿子们作永远的份例,都是照着耶和华所吩咐的。” 那时, 摩西 仔细寻查那赎罪祭公山羊的肉,却发现已经烧掉了。 摩西 就对 亚伦 活下来的儿子 以利亚撒 和 以塔玛尔 发怒,说: “你们为什么没有在圣所那里吃这赎罪祭牲呢?要知道这是至圣物,耶和华把它赐给你们,为要除去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 这祭牲的血竟然没有带进圣所里!你们本该照着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牲的肉。” 亚伦 回答 摩西 :“看哪,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却有这样的灾祸发生在我身上。我今天如果吃这赎罪祭牲,能在耶和华眼中看为好吗?” 摩西 听了,认为他说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