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10:32-39
马太福音 10:32-39 当代译本 (CCB)
“凡在人面前承认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必承认他; 凡在人面前否认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必否认他。 “不要以为我来了会让天下太平,我不是带来和平,而是带来刀剑。 因为我来是要叫儿子与父亲作对,女儿与母亲作对,媳妇与婆婆作对, 家人之间反目成仇。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人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人不配做我的门徒; 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 保全自己生命的,必失去生命;但为了我失去生命的,必得到生命。
马太福音 10:32-39 新译本 (CNVS)
“凡在人面前承认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认他;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不认他。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了,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我并没有带来和平,却带来刀剑,因为我来了是要叫人分裂: 人与父亲作对, 女儿与母亲作对, 媳妇与婆婆作对,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的家人。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属我的;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属我的;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也不配作属我的。顾惜自己生命的,必要丧掉生命;但为我牺牲生命的,必要得着生命。
马太福音 10:32-39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凡是在人面前承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将承认他; 但无论谁在人面前不认我,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将不认他。 不要以为我来了,是给地上带来和平。我来并不是带来和平,而是刀剑, 因为我来就是为了: 使 ‘人与父亲对立, 女儿与母亲对立, 媳妇与婆婆对立, 这样,一个人的敌人 , 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那爱父亲或母亲过于爱我的,不配属于我;那爱儿子或女儿过于爱我的,不配属于我; 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也不配属于我。 寻得自己生命的,将失去生命;为我的缘故失去自己生命的,将寻得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