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4:1-25

罗马书 4:1-25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 亚伯拉罕 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倘若 亚伯拉罕 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 经上说什么呢?说:「 亚伯拉罕 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正如 大卫 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他说: 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 主不算为有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 亚伯拉罕 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 亚伯拉罕 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因为  神应许 亚伯拉罕 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 亚伯拉罕 之信的。 亚伯拉罕 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 撒拉 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 神, 且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罗马书 4:1-25 当代译本 (CCB)

那么,从我们的先祖 亚伯拉罕 身上,我们学到什么呢? 亚伯拉罕 如果是因行为而被称为义人,就可以夸口了,但他在上帝面前没有可夸的。 圣经上不是说 “亚伯拉罕 信上帝,就被算为义人”吗? 人工作得来的工钱不算是恩典,是应得的。 但人不靠行为,只信称不敬虔之人为义人的上帝,他就因信而被算为义人。 大卫 也说不靠行为被上帝算为义人的人有福了,他说: “过犯得到赦免、罪恶被遮盖的人有福了。 不被主算为有罪的人有福了。” 那么,这种福分只给受割礼的人吗?还是也给没有受割礼的人呢?因为我们说, 亚伯拉罕 信上帝,就被算为义人。 他究竟是怎么被算为义人的呢?是他受割礼以前呢?还是以后呢?不是以后,而是以前。 他后来受割礼只不过是一个记号,表明他在受割礼前已经因信被称为义人了。他因此成为一切未受割礼的信徒之父,使这些信徒也可以被算为义人。 他也做了受割礼之人的父,这些人不只是受了割礼,还跟随我们先祖 亚伯拉罕 的脚步,效法他在未受割礼时的信心。 上帝应许将世界赐给 亚伯拉罕 和他的子孙,不是因为 亚伯拉罕 遵行了律法,而是因为他因信被称为义人。 如果只有遵行律法的人才可以承受应许,信心就没有价值,上帝的应许也就落了空。 因为有律法,就有刑罚;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违法的事。 所以,上帝的应许是借着人的信心赐下的,好叫这一切都是出于上帝的恩典,确保应许归给所有 亚伯拉罕 的子孙,不单是律法之下的人,也包括一切效法 亚伯拉罕 信心的人。 亚伯拉罕 在上帝面前是我们所有人的父,正如圣经上说:“我已立你为万族之父。”他所信的上帝是能够使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上帝。 他在毫无指望的情况下仍然满怀盼望地相信上帝的应许,因而成为“万族之父”,正如上帝的应许:“你的后裔必这么多。” 那时他将近百岁,知道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 撒拉 也已经不能生育,但他的信心仍然没有动摇。 他没有因不信而怀疑上帝的应许,反倒信心更加坚定,将荣耀归给上帝, 完全相信上帝必能实现祂的应许。 所以,他因信被算为义人。 “他被算为义人”这句话不单单是写给他的, 也是写给我们的。我们相信使我们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所以必被算为义人。 耶稣受害而死是为了我们的过犯,祂复活是为了使我们被称为义人。

罗马书 4:1-25 新译本 (CNVS)

那么,论到在血统上作我们祖先的亚伯拉罕所经验的,我们可以说甚么呢?亚伯拉罕若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夸口。经上怎么样说呢?“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作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是他应得的。可是,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称不敬虔的人为义的 神的,他的信就算为义了。大卫也是这样说,那不靠行为而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过犯得蒙赦免,罪恶得到遮盖的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这样看来,那有福的人,是指受割礼的呢,还是也指没有受割礼的呢?因为我们说:“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那么,是怎样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以后呢,还是在他受割礼之前呢?不是在他受割礼以后,而是在他受了割礼以前。他领受了割礼为记号,作他受割礼之前因信称义的印证,使他作所有没有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被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作那些不仅受割礼,并且照着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就信的那脚踪而行之人的父。 原来 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并不是因着律法,而是借着因信而来的义。如果属于律法的人才能成为后嗣,信就没有作用,应许也就落空了。因为律法带来刑罚,没有律法,就没有违背律法的事。 所以,成为后嗣是因着信,为的是要按着 神的恩典,使给所有后裔的应许坚定不移,不但临到那属于律法的人,也临到那效法亚伯拉罕而信的人。亚伯拉罕在 神面前作我们众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了你作万国的父。”他所信的,是叫死人得生命、使无变为有的 神。在他没有盼望的时候,仍然怀着盼望去信,因此就成了万国的父,正如 神所说:“你的后裔将要这样众多。”他快到一百岁的时候,想到自己的身体好象已经死了,撒拉也不能生育,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也没有因着不信而疑惑 神的应许,反倒坚信不移,把荣耀归给 神,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 神必能成就。因此,这就算为他的义。“算为他的义”这一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这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就是为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耶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去处死,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

罗马书 4:1-25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那么,我们说我们肉体上的先祖 亚伯拉罕 得到了什么呢? 事实上,如果 亚伯拉罕 本于行为被称为义,他就有可夸耀的;然而在神面前他并没有可夸耀的。 经上到底是怎么说的呢? “ 亚伯拉罕 信神, 这就被算为他的义。” 做工的人得工钱,不算是恩典,而是应得的; 但是,一个人虽没有做工,却信靠那称不敬虔之人为义的神,这人的信就被算为义。 正如 大卫 也论到神所算为义之人的福份,这义与行为无关;他说: “罪恶 被赦免、 罪孽被遮盖的人, 这人是蒙福的。 主绝不算为有罪的, 这人是蒙福的。” 既然如此,这福份到底是只赐给那些受割礼的人,还是也赐给那些没有受割礼的人呢?我们说: “ 亚伯拉罕 因着信,就被算为义了。” 那么,是怎么被算为义的呢?到底是在他受割礼之后,还是在他没有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之后,而是在没有受割礼的时候。 并且他领受了割礼的标记,做为他没有受割礼时因信称义的印证,使他成为所有不凭着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也使他们被算为义; 而且他也成为受割礼之人的父,不仅为那些受了割礼的人,还为那些顺着我们的先祖 亚伯拉罕 信心之脚踪行走的人; 亚伯拉罕 的信心在他没有受割礼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原来,赐给 亚伯拉罕 和他后裔继承世界的应许,不是藉着律法,而是藉着因信而得的义。 这是因为,如果本于律法的才是继承人,信就落了空,应许也就无效了。 事实上,律法带来了震怒,所以哪里没有律法,哪里也就没有过犯。 为此,这应许是本于信,好使这应许照着恩典,能确保给所有的后裔——不仅是给属律法的,也是给属 亚伯拉罕 信心的。 亚伯拉罕 在神面前是我们每个人的父, 正如经上所记: “我已经指派你为众多民族的父。” 亚伯拉罕 所信的那一位,就是叫死人得生命、使无变为有的神。 亚伯拉罕 在没有盼望的时候,仍然怀着盼望去相信,因而成为 众多民族的父, 正如先前所说: “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众多 。” 他快到一百岁的时候,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经死了,又想到 撒拉 也已经不能生育,但是他的信仰却没有软弱。 他也没有因着不信去怀疑神的应许,反而因着信得以刚强,把荣耀归给神, 并且确信不疑:神所应许的,神也能成就。 因此,这就被算为他的义了。 不但如此, “被算为他的义” 这句话不仅是为 亚伯拉罕 写的, 也是为我们写的;我们信靠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那一位,就将被算为义。 主耶稣被交出去,是为了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了我们称义。

罗马书 4:1-25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这样,那按肉体作我们祖宗的 亚伯拉罕 ,我们要怎么说呢? 倘若 亚伯拉罕 是因行为称义,他就有可夸的,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无可夸。 经上说什么呢?“ 亚伯拉罕 信了上帝,这就算他为义。” 做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而是应得的; 但那不做工的,只信那位称不敬虔之人为义的,他的信就算为义。 正如 大卫 称那在行为之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过犯得赦免,罪恶蒙遮盖的人有福了!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样的人有福了!” 如此看来,这福只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我们说,因着信,就算 亚伯拉罕 为义。 那么,这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还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而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为使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也使他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而且跟随我们的祖宗 亚伯拉罕 未受割礼而信的足迹的人。 因为上帝给 亚伯拉罕 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不是藉着律法,而是藉着信而得的义。 若是属于律法的人才是后嗣,信就落空了,应许也就失效了。 因为律法是惹动愤怒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所以,人作后嗣是出于信,因此就属乎恩,以致应许保证归给所有的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 亚伯拉罕 之信的人。 亚伯拉罕 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在这位上帝面前 亚伯拉罕 成为我们众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之父。” 他在没有盼望的时候,仍存着盼望来相信,就得以作多国之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 撒拉 也不可能生育,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仍仰望上帝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而起疑惑,反倒因信而刚强,将荣耀归给上帝, 且满心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成就。 所以这也就算他为义。 “算他为义”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就是为我们这些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 耶稣被出卖,是为我们的过犯;他复活,是为使我们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