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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2:1-7

申命記 12:1-7 RCUV

「你們活在世上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你們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典章: 你們佔領的國家所事奉他們眾神明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一切的青翠樹下,你們要徹底毀壞; 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 亞舍拉 ,砍斷他們神明的雕刻偶像,並要從那地方除去他們的名。 你們不可那樣敬拜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在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作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要到那裏求問, 將你們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獻、手中的舉祭、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帶到那裏。 在那裏,你們和你們的全家都可以在耶和華─你們上帝的面前吃,並且因你們手所做的一切蒙耶和華-你的上帝賜福而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