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2:1-7
申命記 12:1-7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你們活在世上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你們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典章: 你們佔領的國家所事奉他們眾神明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一切的青翠樹下,你們要徹底毀壞; 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 亞舍拉 ,砍斷他們神明的雕刻偶像,並要從那地方除去他們的名。 你們不可那樣敬拜耶和華—你們的 神。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在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作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要到那裏求問, 將你們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獻、手中的舉祭、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羣羊羣中頭生的,都帶到那裏。 在那裏,你們和你們的全家都可以在耶和華—你們 神的面前吃,並且因你們手所做的一切蒙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而歡樂。
申命記 12:1-7 新譯本 (CNV)
“你們活在地上的一切日子,在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賜給你作產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和典章,就是這些:你們要把你們趕走的列國的人事奉神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上,在山岡上,或是在各青翠樹下,都要完全毀壞;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神柱;用火焚燒他們的亞舍拉,砍倒他們的神的雕像,並且把他們的名字從這地方除滅。你們不可像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的 神。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了甚麼地方作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到那裡求問他;把你們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十分之一的禮物和手中的貢獻、還願祭和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要帶到那裡去;在那裡,就是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人都可以吃;並且要因你們手所作的一切事,都蒙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而歡樂。
申命記 12:1-7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你們活在世上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你們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典章: 你們佔領的國家所事奉他們眾神明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一切的青翠樹下,你們要徹底毀壞; 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 亞舍拉 ,砍斷他們神明的雕刻偶像,並要從那地方除去他們的名。 你們不可那樣敬拜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在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作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要到那裏求問, 將你們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獻、手中的舉祭、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帶到那裏。 在那裏,你們和你們的全家都可以在耶和華─你們上帝的面前吃,並且因你們手所做的一切蒙耶和華-你的上帝賜福而歡樂。
申命記 12:1-7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 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 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羣羊羣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裏。 在那裏,耶和華-你們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就都歡樂。
申命記 12:1-7 當代譯本 (CCB)
「只要你們生活在你們祖先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的土地上,就要謹遵以下律例和典章。 「你們趕走那裡的列邦後,要徹底摧毀他們在高山上、丘陵上、綠樹下供奉其神明的地方。 你們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神柱,焚燒他們的 亞舍拉 神像,砍倒他們神明的雕像,使他們的名字從那裡消失。 你們不可按照他們的方式敬拜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要在你們眾支派中選一個地方作祂的居所,你們要去那裡敬拜祂, 把你們的燔祭及其他祭物、十一奉獻、舉祭、還願祭、自願獻的祭和頭生的牛羊帶到那裡。 你們和家人要在那裡,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吃喝;要為你們所做的一切蒙祂賜福而歡喜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