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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7:1-12

申命記 7:1-12 RCUV

「耶和華-你的上帝領你進入你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家,就是比你更強大的七個國家: 赫 人、 革迦撒 人、 亞摩利 人、 迦南 人、 比利洗 人、 希未 人、 耶布斯 人。 當耶和華-你的上帝把他們交給你,你擊殺他們的時候,你要完全消滅他們,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惜他們。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的女兒。 因為他必使你的兒女離棄我,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迅速將你除滅。 你們卻要這樣處置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斷他們的 亞舍拉 ,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 「因為你是屬於耶和華-你上帝神聖的子民;耶和華-你的上帝從地面上的萬民中揀選你,作自己寶貴的子民。 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人數比任何民族多,其實你們的人數在各民族中是最少的。 因為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遵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耶和華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脫離 埃及 王法老的手。 所以,你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他是上帝,是信實的上帝。他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 向恨他的人,他必當面報應,消滅他們。凡恨他的,他必當面報應,絕不遲延。 所以,你要謹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遵行它們。」 「你們若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的上帝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對你守約,施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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