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3:4-44
利未記 23:4-44 RCUV
「以下是你們要按時宣告為聖會的耶和華的節期。」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 這月的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除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 第一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 「你要吩咐 以色列 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把初熟莊稼中的一捆拿來給祭司。 他要把這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 搖這捆的那一日,你們要獻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小公綿羊,給耶和華作燔祭。 同獻的素祭是十分之二伊法調了油的細麵,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同獻的澆酒祭是四分之一欣酒。 無論是餅,是烘熟的穀物,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吃;直等到你們把這供物帶來獻給你們上帝的那一天,才可以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就是獻那捆莊稼為搖祭的那日起,計算足足的七個安息日。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你們要將新的素祭獻給耶和華。 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十分之二伊法細麵,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作為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 又要將七隻一歲沒有殘疾的羔羊、一頭公牛犢、兩隻公綿羊和餅一同奉上。這些要和素祭和澆酒祭一同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小公綿羊為平安祭。 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莊稼做成的餅,與兩隻小公綿羊一同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些獻給耶和華的聖物是歸給祭司的。 在這一日,你們要宣告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 「你要吩咐 以色列 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完全安息的日子,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 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 「但是,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刻苦己心,並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在這一日,任何工都不可做;因為這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 在這一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百姓中剪除。 凡在這一日做任何工的,我必將他從百姓中除滅。 任何工你們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為安息日。」 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 「你要吩咐 以色列 人說: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 第一日當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八日當守聖會,並要獻火祭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這是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要將火祭,就是燔祭、素祭、祭物和澆酒祭,按照每日的規定獻給耶和華。 除此之外,還有耶和華的安息日,你們獻給耶和華的供物,一切的還願祭,和一切的甘心祭。 「但是,從七月十五日起,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之後,要守耶和華的節期七日。第一日為要完全安息,第八日也要完全安息。 第一日,你們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棕樹枝、樹葉茂密的枝條和河邊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七日。 每年你們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你們在七月裏所守的節,要成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你們要住在棚裏七日;凡 以色列 家出生的人都要住在棚裏,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 以色列 人出 埃及 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於是, 摩西 向 以色列 人頒佈了耶和華的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