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9
19
休妻的問題
(可10.1-12)
1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內、約旦河的東邊。 2有一大群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裏治好了他們。
3有些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無論甚麼緣故,人休妻都合法嗎?」 4-5耶穌回答:「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文你們沒有念過嗎? 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7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8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准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9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不貞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古卷加「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10門徒對耶穌說:「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11耶穌對他們說:「這話不是人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12因為有人從母腹裏就是不宜結婚的,也有因人為的緣故不宜結婚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己不結婚的#「不宜結婚的」與「不結婚的」:原文直譯「閹人」。。這話誰能領受,就領受吧。」
耶穌為小孩祝福
(可10.13-16;路18.15-17)
13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他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14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5耶穌給他們按手,然後離開那地方。
青年財主尋求永生
(可10.17-31;路18.18-30)
16有一個人進前來問耶穌:「老師,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17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問我關於善的事呢?只有一位是善良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該遵守誡命。」 18他說:「哪些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當孝敬父母;又當愛鄰#「鄰」也可譯作「人」。如己。」 20那青年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 21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去變賣你所擁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 22那青年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24我再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25門徒聽見這話,就非常驚奇,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6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在上帝凡事都能。」 27於是彼得回應,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一切跟從你了,我們會得到甚麼呢?」 28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到了萬物更新、人子坐在他榮耀寶座上的時候,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親、母親、#有古卷加「妻子」。兒女、田地的,將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30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和合本修訂版經文 © 2006, 2010 香港聖經公會。蒙允許使用。 Scripture Text of Revised Chinese Union Version © 2006, 2010 Hong Kong Bible Society. Used by per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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