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9:12-40
民數記 29:12-40 RCUV
「七月十五日,你們當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要向耶和華守節七天。 要將十三頭公牛犢、兩隻公綿羊、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都是沒有殘疾的,獻上作火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燔祭。 要同時獻調了油的細麵為素祭:為那十三頭公牛犢,每頭要獻十分之三伊法;為那兩隻公綿羊,每隻要獻十分之二伊法; 為那十四隻小公羊,每隻要獻十分之一伊法。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第二日要獻十二頭公牛犢、兩隻公綿羊、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都是沒有殘疾的, 並為公牛、公綿羊和小公羊,按數照例奉獻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第三日要獻十一頭公牛、兩隻公綿羊、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都是沒有殘疾的, 並為公牛、公綿羊和小公羊,按數照例奉獻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第四日要獻十頭公牛、兩隻公綿羊、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都是沒有殘疾的, 並為公牛、公綿羊和小公羊,按數照例奉獻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第五日要獻九頭公牛、兩隻公綿羊、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都是沒有殘疾的, 並為公牛、公綿羊和小公羊,按數照例奉獻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第六日要獻八頭公牛、兩隻公綿羊、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都是沒有殘疾的, 並為公牛、公綿羊和小公羊,按數照例奉獻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第七日要獻七頭公牛、兩隻公綿羊、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都是沒有殘疾的, 並為公牛、公綿羊和小公羊,按數照例奉獻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第八日你們當有嚴肅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要將一頭公牛、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小公羊,都是沒有殘疾的,獻上作火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燔祭。 要為公牛、公綿羊和小公羊,按數照例奉獻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這些祭要在你們的節期獻給耶和華,都是在所許的願和甘心獻的以外所獻的,作為你們的燔祭、素祭、澆酒祭和平安祭。」 於是, 摩西 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一切話告訴 以色列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