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0
10
前車之鑑
1弟兄姊妹,我希望你們知道,我們的祖先曾經在雲下,都曾經走過紅海, 2都在雲下、在海中受洗跟從了摩西。 3他們都吃過同樣的靈糧, 4都喝過同樣的靈水,因為他們從那與他們同行的屬靈磐石中得水喝,那磐石就是基督。 5儘管如此,他們當中大多數人不討上帝的喜悅,倒斃在曠野。
6如今這些事正好警戒我們,叫我們不要像他們那樣貪戀罪惡。 7也不要祭拜偶像,像他們當中的人那樣,正如聖經上說:「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狂歡。」#10·7 出埃及記32·6。 8我們也不要淫亂,像他們當中的人那樣,結果一天就死了兩萬三千人。 9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當中的人那樣,結果被蛇咬死了。 10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當中的人那樣,結果被滅命的天使毀滅了。 11發生在他們身上的這些事都是鑑戒,之所以記錄下來是為了警戒我們這活在末世的人。 12所以,自以為站得穩的人要小心,免得跌倒。
13你們遇見的誘惑無非是人們常見的。上帝是信實的,祂絕不會讓你們遇見無法抵擋的誘惑,祂必為你們開一條出路,使你們經得住誘惑。
切勿祭拜偶像
14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姊妹,你們要遠避祭拜偶像的事。 15你們都是明白事理的人,可以判斷我的話對不對。 16領聖餐時,我們為那福杯獻上感謝,這不表示我們有份於基督的血嗎?我們吃掰開的餅,這不表示我們有份於基督的身體嗎? 17我們人數雖多,卻同屬一個身體,因為餅只有一個,我們同享一個餅。
18你們看以色列人#10·18 「以色列人」希臘文是「從血統上講是以色列人」。,那些吃祭物的難道不是有份於祭壇嗎? 19我這話是什麼意思呢?是說偶像和祭偶像的食物有什麼特別嗎? 20當然不是,我的意思是那些異教徒所獻的祭是祭鬼魔的,而不是獻給上帝的。我不願意你們與鬼魔有任何關係。 21你們不能又喝主的杯又喝鬼魔的杯,不能又吃主的聖餐又吃祭鬼魔的食物。 22我們想惹主嫉妒嗎?難道我們比祂更有能力嗎?
信徒的自由
23凡事我都可以做,但並非事事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以行,但並非事事都造就人。 24無論是誰,不要求自己的好處,要求別人的好處。
25市場上賣的肉,你們都可以吃,不必為良心的緣故而詢問什麼, 26因為大地和其中的萬物都屬於主。#10·26 詩篇24·1。 27如果有非信徒邀請你們吃飯,你們又願意去,那麼,只管吃桌上擺的食物,不必為良心的緣故而詢問什麼。 28不過,如果有人告訴你這些是獻給偶像的祭物,你為了那告訴你的人和良心的緣故,就不要吃。 29不過我指的不是你的良心,而是那人的良心。也許有人說:「我的自由為什麼要受別人的良心限制呢? 30我若存感恩的心吃,為什麼還要受譴責呢?」
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上帝的榮耀而做。 32不要成為猶太人、希臘人或上帝教會的絆腳石, 33就像我凡事儘量讓人滿意,不求自己的好處,只求眾人的好處,以便他們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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