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5:12-23
申命記 15:12-23 CCB
「如果你們的 希伯來 同胞,不論男女,賣身給你們為奴,他們要服侍你們六年,到第七年,你們要給他們自由。 你們釋放他們時,不可讓他們空手離去, 要慷慨地把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的羊、五穀和酒分給他們。 要記住,你們曾在 埃及 做奴隸,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救贖了你們。所以,我今天吩咐你們這樣做。 如果你們的奴僕因為愛你們和你們的家人,與你們相處融洽,不願意離去, 你們就要讓他靠在門上,用錐子在他耳朵上扎個洞,他便終身成為你們的奴僕。對待婢女也要這樣。 你們釋放奴僕時,不要不情願,因為他們服侍你們六年,所做的是普通雇工的兩倍。而且,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也會在你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們。 「你們要把頭生的公牛和公羊分別出來,獻給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不可用頭生的公牛耕田,也不要剪頭生公羊的毛。 每年,你們全家要去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地方,在祂面前吃這些頭生的牛羊。 如果這些牛羊有什麼殘疾,如瘸腿、瞎眼或其他缺陷,就不可獻給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要在你們的城裡吃這些牛羊。潔淨的人和不潔淨的人都可以吃,就像吃羚羊和鹿一樣。 但不可吃牠們的血,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