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8:1-14
申命記 18:1-14 CCB
「 利未 祭司及其他 利未 支派的人在 以色列 不可擁有土地。他們吃的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那是他們的產業。 他們在眾支派中沒有自己的產業,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這是祂的應許。 眾人所獻的牛羊的前腿、腮頰和胃應歸祭司。 你們要給祭司初收的五穀、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 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從各支派中揀選了 利未 人,讓他們世代奉祂的名侍立供職。 「 以色列 境內任何地方的 利未 人若願意離開自己所住的城,一心要去耶和華選定的地方, 他可以像在耶和華面前事奉的其他 利未 人一樣,在那裡奉他的上帝耶和華之名事奉。 除了變賣產業所得之外,他還可以分到與其他祭司同等分量的祭物。 「你們進入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後,不可仿效當地民族的可憎行徑。 你們當中不可有人焚燒自己的子女作祭物,不可有人占卜、算命、作法、行邪術、 念咒、做靈媒、行巫術或求問亡靈。 凡做這些事的人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正是因為當地的民族做這些可憎之事,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才要當著你們的面把他們趕走。 你們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純全無過。 「你們將要趕走的那些民族聽信術士和巫師,但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不准你們仿效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