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9:14-21
申命記 19:14-21 CCB
「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作產業之地,你們不可挪動鄰居的界石,因為那是先人立的。 「無論是什麼罪或過失,不可憑一個證人就定人的罪,必須有兩三個證人作證才能定案。 如果有人作偽證誣陷別人, 訴訟雙方要站在耶和華面前,讓當值的祭司和審判官定奪。 審判官要仔細審查案件,如果發現那人作偽證誣陷同胞, 就要按照他企圖加給被誣告者的傷害處罰他。這樣,就從你們當中除掉了罪惡。 其他人聽說後,都會害怕,不敢再做這種惡事。 你們對惡人不可心軟,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