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5:5-10
申命記 25:5-10 CCB
「如果兄弟們住在一起,其中一個沒有兒子便死了,死者的妻子不可改嫁外人。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責任娶她為妻。 她生的第一個兒子要算為死者的兒子,免得死者在 以色列 無法留名。 如果死者的兄弟不願娶那寡婦,她要到城門口見長老們,告訴他們,『我丈夫的兄弟不肯盡兄弟的責任娶我,不肯為我丈夫在 以色列 留名。』 本城的長老們要把死者的兄弟召來,與他商談。如果他執意不肯, 那寡婦要當著眾長老的面,上前脫下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這就是不肯為兄弟留後之人的下場。』 從此以後,他的家在 以色列 要被稱為『被脫鞋者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