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4:21-31
加拉太書 4:21-31 CCB
你們這些甘願在律法之下的人啊!告訴我,你們沒聽過律法怎麼說嗎? 律法書上說: 亞伯拉罕 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婢女生的,一個是主母生的。 婢女的兒子是按著人的意願生的,主母的兒子是按著上帝的應許生的。 這些事都有寓意,兩個婦人代表兩個約。 夏甲 代表頒佈於 西奈 山的約,她生的孩子是奴僕。 這 夏甲 代表 阿拉伯 的 西奈 山,相當於現今的 耶路撒冷 ,她和她的兒女都是奴僕。 那天上的 耶路撒冷 則是自由的,是我們的母親。 因為聖經上說: 「不生育、未生養的婦人啊, 要快樂; 未曾生產的女子啊, 要高聲歡呼, 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弟兄姊妹,你們都像 以撒 一樣是照著上帝的應許出生的。 當時,那按著人的意願生的兒子迫害那靠著聖靈生的兒子,現在的情況也和當時一樣。 但聖經上怎麼說呢?聖經上說:「趕走婢女和她的兒子,因為婢女的兒子不能與主母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弟兄姊妹,這樣看來,我們不是婢女的兒女,而是主母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