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9:19-37
利未記 19:19-37 CCB
「『你們要遵守我的律例。不可讓牲畜雜交;不可在同一塊田播撒兩種不同的種子;不可穿兩種材料織成的衣服。 「『一個已經許配人的婢女尚未被贖或未獲自由時,如果有人與她同寢,就要受到處罰,但不可處死他們,因為那婢女還未獲自由。 和她同寢的人要把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作為贖過祭獻給耶和華。 祭司要用作贖過祭的公綿羊在耶和華面前為那人贖罪,他犯的罪便得到赦免。 「『你們到了 迦南 ,在那裡栽種各樣果樹後,前三年不可吃樹上的果子,要視它們是不潔淨的。 第四年,樹上的所有果子都是聖潔的,要獻給耶和華作頌讚之祭。 第五年,你們可以吃樹上的果子。你們這樣做,果樹會為你們結出更多果子。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不可吃帶血的肉,不可占卜或行巫術。 不可修剪鬢角或鬍鬚。 不可因哀悼死人而割傷身體,也不可紋身。我是耶和華。 不可辱沒自己的女兒,使她淪為娼妓,免得你們居住的地方充滿淫亂和邪惡。 要遵守我的安息日,敬畏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不可求問靈媒或巫師,玷污自己。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在年長者面前,要恭敬站立,要敬重年長者。要敬畏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不可欺負住在你們境內的外族人, 要視他們如同胞,愛他們如愛自己,因為你們也曾經寄居 埃及 。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在稱重和度量時,不可欺詐。 要使用準確的秤、尺子和升斗。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曾帶領你們離開 埃及 。 你們要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我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