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8:16-31
民數記 28:16-31 CCB
「一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十五日開始節慶,你們要連續七天吃無酵餅。 第一天要舉行聖會,不可做日常工作。 你們要把毫無殘疾的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作燔祭; 同時要獻上調了油的細麵粉作素祭,每頭公牛需獻三公斤素祭,每隻公綿羊需獻兩公斤素祭, 每隻公羊羔需獻一公斤素祭; 同時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除了早晨獻的日常燔祭以外,要獻上這些祭物。 接連七天,除了日常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照上面的規定給耶和華獻上馨香的火祭。 第七天,你們要舉行聖會,不可做日常工作。 「七七收穫節莊稼初熟之日,就是你們把新素祭獻給耶和華的日子,要召開聖會,不可做日常工作。 你們要把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燔祭。 同時要獻上調了油的細麵粉作素祭,每頭公牛需獻三公斤素祭,每隻公綿羊需獻兩公斤素祭, 每隻公羊羔需獻一公斤素祭。 此外,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除了日常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外,還要獻上奠祭。祭牲不可有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