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5:11-31
民數記 5:11-31 CCB
耶和華對 摩西 說: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 以色列 人:若有人懷疑妻子出軌,暗中與人通姦,玷污了自己,卻沒有證人,也沒有當場抓住她,在無法確定是自己疑心還是妻子不貞的情況下, 他要帶妻子到祭司那裡,同時為妻子帶去一公斤大麥麵粉作為供物。不可在上面澆油或加乳香,因為這是因疑心而獻上的素祭,是讓人回憶過犯的素祭。 「祭司要把那婦人帶到耶和華面前, 用陶器盛一些聖水,從聖幕的地上取一些塵土撒在水中, 然後讓那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解開她的頭髮,把回憶過犯的素祭,就是因疑心而獻的素祭放在她手裡。祭司要拿著帶給罪人咒詛的苦水, 叫她發誓。祭司要對她說,『如果你沒有背著丈夫與人通姦,沒有因出軌而玷污自己,就不會被這苦水所害。 如果你曾出軌,背著丈夫與人通姦,以致玷污自己, 願耶和華使你大腿消瘦、肚腹腫脹,使你在同胞中成為咒詛。 願這可帶來咒詛的苦水進入你體內,使你肚腹腫脹、大腿消瘦。』她要說,『阿們!阿們!』 祭司要把這咒詛寫在書卷上,再放在苦水裡把字洗掉。 祭司要讓婦人喝這可帶來咒詛的苦水,不忠的婦人喝下後,肚子會感到劇痛。 祭司要從婦人手中接過她丈夫因疑心而獻的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然後帶到祭壇那裡。 他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麵粉,作為象徵放在祭壇上焚燒,然後叫那婦人喝下苦水。 如果她曾玷污自己,背叛了丈夫,這可帶來咒詛的苦水進入她體內後,會引起劇痛,使她肚腹腫脹、大腿消瘦,她將在同胞中成為咒詛。 但如果她是貞潔的,沒有玷污自己,就不會受傷害,仍能生育。 「這就是處理丈夫懷疑妻子不貞的條例。遇到妻子背著丈夫與人通姦, 或是丈夫懷疑妻子不貞,就要讓妻子站在耶和華面前,由祭司對她執行這條例。 無論結果怎樣,丈夫都無罪,但妻子若有罪,必承擔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