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 7:1-28
以斯拉記 7:1-28 和合本2010 - 神版
這些事以後, 波斯 王 亞達薛西 在位的時候,有個人叫 以斯拉 ,他是 西萊雅 的兒子, 西萊雅 是 亞撒利雅 的兒子, 亞撒利雅 是 希勒家 的兒子, 希勒家 是 沙龍 的兒子, 沙龍 是 撒督 的兒子, 撒督 是 亞希突 的兒子, 亞希突 是 亞瑪利雅 的兒子, 亞瑪利雅 是 亞撒利雅 的兒子, 亞撒利雅 是 米拉約 的兒子, 米拉約 是 西拉希雅 的兒子, 西拉希雅 是 烏西 的兒子, 烏西 是 布基 的兒子, 布基 是 亞比書 的兒子, 亞比書 是 非尼哈 的兒子, 非尼哈 是 以利亞撒 的兒子, 以利亞撒 是 亞倫 大祭司的兒子。 這 以斯拉 從 巴比倫 上來,他是一個文士,精通耶和華— 以色列 神所賜 摩西 的律法。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因為耶和華—他 神的手幫助他。 亞達薛西 王第七年,有些 以色列 人、一些祭司、 利未 人、歌唱的、門口的守衛、殿役,上 耶路撒冷 去。 王第七年五月, 以斯拉 到了 耶路撒冷 。 正月初一,他從 巴比倫 起程,五月初一就到了 耶路撒冷 ,因為他 神施恩的手幫助他。 以斯拉 立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導 以色列 人。 亞達薛西 王賜給精通耶和華誡命和 以色列 律例的文士 以斯拉 祭司的諭旨,抄本如下: 「諸王之王 亞達薛西 ,達於精通天上之 神律法的 以斯拉 祭司文士等等:現在 住在我國中的 以色列 百姓、祭司、 利未 人,凡願意上 耶路撒冷 去的,我降旨准他們與你同去。 既然王與七個謀士派你去,照你手中 神的律法視察 猶大 和 耶路撒冷 的景況; 你又帶着王和謀士樂意獻給住 耶路撒冷 、 以色列 神的金銀, 和你在 巴比倫 全省所得的一切金銀,以及百姓、祭司甘心獻給 耶路撒冷 他們 神殿的禮物, 那麼,你就當用這銀子急速買公牛、公綿羊、小綿羊,和同獻的素祭、澆酒祭,獻在 耶路撒冷 你們 神殿的壇上。 剩下的金銀,你和你的弟兄看怎樣好,就怎樣用,但總要遵照你們 神的旨意。 你要帶着交託給你、在 神殿中事奉用的器皿,到 耶路撒冷 神面前。 你 神殿裏若再有需用的經費,是你負責供應的,可以從王的寶庫裏支取。 「我 亞達薛西 王又降旨達於 河西 所有的司庫:『精通天上之 神律法的 以斯拉 祭司文士無論向你們要甚麼,你們要速速辦理, 直至一百他連得銀子,一百柯珥麥子,一百罷特酒,一百罷特油,鹽不限其數。 凡天上之 神所吩咐的,當為天上之 神的殿切實辦理。何必使憤怒臨到王和王眾子的國呢? 我再吩咐你們:至於任何祭司、 利未 人、歌唱的、門口的守衛和殿役,以及在 神的這殿事奉的人,不可要求他們進貢,納糧,繳稅。』 「你, 以斯拉 啊,要照着你 神賜你的智慧,指派所有明白你 神律法的人作官長、審判官,治理 河西 所有的百姓,教導不明白 神律法的人。 凡不遵行你 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當速速定他的罪,或處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 以斯拉 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使王起這心願,使 耶路撒冷 耶和華的殿得榮耀, 他又在王和謀士,以及王所有大能的軍官面前施恩於我。我因耶和華—我 神的手的幫助,得以堅強,從 以色列 中召集領袖,與我一同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