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4:21-31
加拉太書 4:21-31 和合本2010 - 神版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見律法嗎? 因為律法上記着, 亞伯拉罕 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由的婦人生的。 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肉體生的;那自由的婦人所生的是憑着應許生的。 這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個約;一個婦人是出於 西奈山 ,生子為奴,就是 夏甲 。 這 夏甲 是指着 阿拉伯 的 西奈山 ,與現在的 耶路撒冷 同類,因為 耶路撒冷 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但另一婦人就是在上的 耶路撒冷 ,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 因為經上記着: 「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 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 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有更多的兒女。」 弟兄們,你們是憑着應許作兒女的,如同 以撒 一樣。 當時,那按着肉體生的迫害了那按着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能與自由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而是自由婦人的兒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