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5
5
1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使我們得自由。所以要站穩了,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挾制。
基督徒的自由
2我—保羅告訴你們,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對你們無益了。 3我再指着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有義務遵行全部的律法。 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5至於我們,我們是靠着聖靈,憑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6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沒有功效,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7你們向來跑得好,誰攔阻了你們,使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8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 9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10我在主裏深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騷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須承受懲罰。 11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迫害呢?若是這樣,十字架絆倒人的地方就沒有了。 12恨不得那騷擾你們的人把自己閹割了。
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 14因為全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5.14「鄰」也可譯作「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5你們要謹慎,你們若相咬相吞,恐怕要彼此消滅了。
聖靈的果子和肉體的惡行
16我說,你們要順着聖靈而行,絕不可滿足肉體的情慾。 17因為肉體的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之下。 19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淫亂、污穢、放蕩、 20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紛爭、忌恨、憤怒、自私、分派、結黨、 21嫉妒#5.21有古卷在此加「兇殺」。、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過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做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22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3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24凡屬基督耶穌#5.24「基督耶穌」:有古卷是「基督」。的人,是已經把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25我們若靠着聖靈而活,也要靠着聖靈行事。 26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和合本2010(和合本修訂版)經文 2006,2010香港聖經公會
版權所有 香港聖經公會
本會歡迎作者、出版者或機構於書籍、刊物或其他媒體中引用《和合本2010(和合本修訂版)》經文。凡引用不超過一千節經文,其中不包含完整的書卷,或只佔書刊或產品內容一半以下,使用者無須預先獲得本會批准。惟必須在書刊或產品的版權頁或顯眼處註明:「經文引自《和合本2010(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
除上述情況外,使用者無論以任何形式引用《和合本2010(和合本修訂版)》經文,包括印刷、影印、錄音、視像,或任何資料儲存、複製或傳送,均須先得本會書面許可。
加拉太書 5
5
1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使我們得自由。所以要站穩了,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挾制。
基督徒的自由
2我—保羅告訴你們,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對你們無益了。 3我再指着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有義務遵行全部的律法。 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5至於我們,我們是靠着聖靈,憑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6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沒有功效,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7你們向來跑得好,誰攔阻了你們,使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8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 9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10我在主裏深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騷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須承受懲罰。 11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迫害呢?若是這樣,十字架絆倒人的地方就沒有了。 12恨不得那騷擾你們的人把自己閹割了。
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 14因為全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5.14「鄰」也可譯作「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5你們要謹慎,你們若相咬相吞,恐怕要彼此消滅了。
聖靈的果子和肉體的惡行
16我說,你們要順着聖靈而行,絕不可滿足肉體的情慾。 17因為肉體的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之下。 19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淫亂、污穢、放蕩、 20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紛爭、忌恨、憤怒、自私、分派、結黨、 21嫉妒#5.21有古卷在此加「兇殺」。、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過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做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22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3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24凡屬基督耶穌#5.24「基督耶穌」:有古卷是「基督」。的人,是已經把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25我們若靠着聖靈而活,也要靠着聖靈行事。 26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和合本2010(和合本修訂版)經文 2006,2010香港聖經公會
版權所有 香港聖經公會
本會歡迎作者、出版者或機構於書籍、刊物或其他媒體中引用《和合本2010(和合本修訂版)》經文。凡引用不超過一千節經文,其中不包含完整的書卷,或只佔書刊或產品內容一半以下,使用者無須預先獲得本會批准。惟必須在書刊或產品的版權頁或顯眼處註明:「經文引自《和合本2010(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
除上述情況外,使用者無論以任何形式引用《和合本2010(和合本修訂版)》經文,包括印刷、影印、錄音、視像,或任何資料儲存、複製或傳送,均須先得本會書面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