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8:16-31
民數記 28:16-31 和合本2010 - 神版
「正月十四日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 第一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要把火祭,就是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小公羊,都要沒有殘疾的,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要同時獻調了油的細麵為素祭:每頭公牛要獻十分之三伊法;每隻公綿羊要獻十分之二伊法; 為那七隻小公羊,每隻要獻十分之一伊法。 此外,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除了早晨經常獻的燔祭之外,你們也要獻這些祭。 一連七天,在經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之外,每天要這樣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 第七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七七初熟節,就是你們獻初熟穀物給耶和華為素祭的那一天,要宣告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要將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小公羊,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要同時獻調了油的細麵為素祭:每頭公牛要獻十分之三伊法;每隻公綿羊要獻十分之二伊法; 為那七隻小公羊,每隻要獻十分之一伊法。 此外,要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除了經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你們也要獻上這些沒有殘疾的,和同獻的澆酒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