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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28:1-15

歷代志下 28:1-15 CNV

亞哈斯登基的時候,是二十歲;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不像他的祖先大衛一樣,行耶和華看為正的事,他卻隨從以色列諸王的道路,又為巴力鑄造偶像;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自己的兒女,像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驅走的外族人所行可厭惡的事一樣;又在邱壇上、山岡上和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 因此,耶和華他的 神把他交在亞蘭王手裡;亞蘭王擊敗了他,擄走了他很多人民,帶到大馬士革去。 神又把他交在以色列王手裡,以色列王就在猶大進行大屠殺。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在猶大一天之內殺了十二萬人,全是勇士,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有一個以法蓮的勇士,名叫細基利,殺了王的兒子瑪西雅、王宮的總管押斯利甘和王的宰相以利加拿。 以色列人從他們的兄弟中擄走婦孺共二十萬人;又從他們中間奪取了很多戰利品,帶回撒瑪利亞去。那裡有一位耶和華的先知名叫俄德,出來迎接回到撒瑪利亞來的軍隊,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因為惱怒猶大人,才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你們卻怒氣沖天,殺戮了他們。現在你們又想強迫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難道你們自己就沒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的 神嗎?你們現在要聽我的話,把你們擄回來的兄弟釋放回去,因為耶和華的震怒已經臨到你們身上了。”於是以法蓮人的幾個首領,就是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米實利末的兒子比利家、沙龍的兒子耶希西家和哈得萊的兒子亞瑪撒,起來阻擋從戰場回來的軍隊,對他們說:“你們不可把這些俘虜帶進來,因為我們已經得罪了耶和華,你們想增加我們的罪惡和過犯,我們的過犯實在嚴重,耶和華的震怒臨到以色列人身上了。”於是,軍隊把俘虜和戰利品都留在眾領袖和全體會眾的面前。上面提過的那些人就起來,領走那些俘虜,從戰利品中拿出衣服給所有赤身的穿著,給他們穿上鞋,給他們吃喝,又給他們抹油,又把所有疲弱的人放在驢子上,把他們送回棕樹城耶利哥他們的兄弟那裡,然後就回撒瑪利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