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5:12-23
申命記 15:12-23 CNV
“你的兄弟,無論是希伯來男人,或是希伯來女人,如果賣身給你,要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讓他離開你得自由。你使他自由離開的時候,不可讓他空手而去;要從你的羊群、禾場、榨酒池中,多多地供給他;耶和華你的 神怎樣賜福給你,你也要怎樣分給他。你要記得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 神救贖了你;因此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如果他對你說:‘我不願離開你。’他說這話是因為他愛你和你的家,又因為他喜歡和你相處,那麼,你就要拿錐子,把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就永遠作你的奴僕;對待你的婢女,你也要這樣行。你使他自由離開你的時候,不要為難,因為他服事了你六年,應得雇工雙倍的工資;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 “你的牛群羊群中所生,是頭生雄性的,你都要把牠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的 神。你的牛群中頭生的,你不可用牠去耕田;你的羊群中頭生的,你不可給牠剪毛。你和你的家人,年年要在耶和華選擇的地方,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吃這頭生的牲畜。這頭生的,如果有甚麼殘疾,像瘸腿或是瞎眼,無論有任何嚴重的殘疾,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你可以在家裡吃,不潔淨的人和潔淨的人都一樣可以吃,像吃羚羊和鹿一樣。只是不可吃牠的血;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