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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7:1-12

申命記 7:1-12 CNV

“耶和華你的 神領你進入你要去得為業的地,從你面前趕走許多民族,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個比你又大又強的民族。耶和華你的 神把他們交給你,你打敗了他們的時候,你要完全毀滅他們,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恩待他們。不可與他們通婚,不可把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的兒子離開我,去事奉別的神,以致耶和華向你們發烈怒,就快快地把你們消滅。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神柱,砍下他們的亞舍拉,用火焚燒他們的雕像。 “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的 神作聖潔的子民的;耶和華你的 神從地上的萬族中,揀選了你作他自己的產業,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喜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的民族多,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族中是最少的;而是因為耶和華對你們的愛,又因為他遵守他向你們的列祖所起的誓,他才用大能的手把你們領出來,把你們從為奴之家,從埃及王法老的手裡拯救出來。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 神,他是 神,是信實可靠的 神;他向愛他和守他誡命的人,守約並且施慈愛,直到千代。但向恨他的人,卻要當面報應他們,把他們滅盡;恨他的,他都要當面報應他,決不遲延。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和典章。 “如果你們聽從這些典章,並且謹守遵行這一切,耶和華你的 神就必照著他向你的列祖所起的誓,向你守約並且施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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