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4:21-31
加拉太書 4:21-31 CNV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哪!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經上記著說,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出於婢女,一個出於自由的婦人。但那出於婢女的,是按著肉體生的;那出於自由的婦人的,是憑著應許生的。這都是寓意的說法:那兩個婦人就是兩個約,一個是出於西奈山,生子作奴僕,這是夏甲。這夏甲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她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那在上面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因為經上記著說: “不能生育、沒有生養的啊,你要歡欣! 沒有受過生產痛苦的啊,你要呼喊,大聲呼叫! 因為棄婦比有夫之婦有更多兒子。” 可是,弟兄們,你們是按著應許作兒女的,好像以撒一樣。不過,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迫害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然而經上怎樣說呢?“把婢女和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婢女的兒子,絕對不可以和自由的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婢女的兒女,而是自由的婦人的兒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