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0:10-16
利未記 20:10-16 CNV
“如果有人與別人的妻子通姦,就是與鄰舍的妻子通姦,姦夫和淫婦都要處死。如果有人與父親的妻子同睡,就是揭露了他父親的下體,必要把他們二人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如果有人與兒媳同睡,必要把他們二人處死;他們犯了亂倫的罪,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如果有人與男人同睡,像與女人同睡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必要把他們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如果有人娶妻,又娶岳母,就是行了醜惡的事,要把他們三人用火燒死,好使你們中間不再有醜惡的事。如果有人與走獸同睡,必要把他處死,也要殺死那走獸。女人若是親近任何走獸,與牠交合,你們要殺了那女人和走獸;必要把他們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