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0:10-16
利未記 20:10-16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凡與有夫之婦行姦淫,就是與鄰舍的妻子行姦淫的,姦夫淫婦必被處死。 人若與繼母同寢,就是露了父親的下體,二人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人若與媳婦同寢,二人必被處死;他們行了亂倫的事,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男人若跟男人同寢,像跟女人同寢,他們二人行了可憎惡的事,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人若娶妻,又娶妻子的母親,這是邪惡的事;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在你們中間除去這邪惡。 人若與獸交合,必被處死;你們也要殺死那獸。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牠交合,你要把那女人和獸殺死;他們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未記 20:10-16 新譯本 (CNV)
“如果有人與別人的妻子通姦,就是與鄰舍的妻子通姦,姦夫和淫婦都要處死。如果有人與父親的妻子同睡,就是揭露了他父親的下體,必要把他們二人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如果有人與兒媳同睡,必要把他們二人處死;他們犯了亂倫的罪,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如果有人與男人同睡,像與女人同睡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必要把他們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如果有人娶妻,又娶岳母,就是行了醜惡的事,要把他們三人用火燒死,好使你們中間不再有醜惡的事。如果有人與走獸同睡,必要把他處死,也要殺死那走獸。女人若是親近任何走獸,與牠交合,你們要殺了那女人和走獸;必要把他們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
利未記 20:10-16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凡與有夫之婦行姦淫,就是與鄰舍的妻子行姦淫的,姦夫淫婦必被處死。 人若與繼母同寢,就是露了父親的下體,二人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人若與媳婦同寢,二人必被處死;他們行了亂倫的事,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男人若跟男人同寢,像跟女人同寢,他們二人行了可憎惡的事,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人若娶妻,又娶妻子的母親,這是邪惡的事;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在你們中間除去這邪惡。 人若與獸交合,必被處死;你們也要殺死那獸。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牠交合,你要把那女人和獸殺死;他們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