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5:11-31
民數記 5:11-31 CNV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無論甚麼人,如果他的妻子背離丈夫,對他不忠,有人和她同寢,事情瞞過了丈夫,沒有被查出,沒有見證人指證她,犯罪時也沒有被人捉住;如果她的丈夫生了疑心,疑忌妻子,而妻子實在是被玷污了;又或者丈夫生了疑心,疑忌妻子,而妻子並沒有被玷污,這人就要把妻子帶到祭司那裡,又要為她帶來供物,就是大麥麵一公斤,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忌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祭司要使那婦人走進來,站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裡,又從帳幕的地面取些塵土,撒在水中。祭司要使那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鬆開她的頭髮,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忌的素祭,放在她的手中,祭司的手裡要拿著使人招致咒詛的苦水。祭司要叫那婦人起誓,對她說:‘如果沒有人與你同寢,作妻子時沒有背棄丈夫被人玷污,你就免受這使人招致咒詛的苦水。但是,如果你作妻子時背棄了丈夫,被人玷污了;如果你在你的丈夫以外,曾與別的男人同寢’,這樣,祭司就要叫那婦人發咒起誓,繼續對她說:‘耶和華要使你的大腿消瘦,肚腹腫脹;願耶和華叫你在你的族人中成為咒詛和起誓的話柄;願這招致咒詛的水進入你的腹中,使你的肚腹腫脹,大腿消瘦。’那婦人要說:‘阿們、阿們。’ “祭司要把這些咒詛的話寫在卷上,又把所寫的字洗在苦水裡,又要叫那婦人喝這招致咒詛的苦水,這招致咒詛的水要進入她裡面,就引起痛苦。祭司要從這婦人的手中取過那疑忌的素祭,把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然後帶到祭壇那裡。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來,作為記念,放在祭壇上焚燒,然後才叫婦人喝這水。祭司叫她喝了這水以後,如果她被人玷污,對自己的丈夫不忠,這招致咒詛的水就必進入她裡面,引起痛苦;她的肚腹必腫脹,大腿必消瘦;那婦人就要在她的族人中成為咒詛。但是,如果這婦人沒有被玷污,而是貞潔的,就不致受害,並且要懷孕生子。 “這是關於疑忌的律例:妻子在自己丈夫的權下,如果背離丈夫,被人玷污了;或是人生了疑忌的心,疑忌自己的妻子,他就要叫那婦人站在耶和華的面前,祭司要對她執行這法例。這樣,男人可以免罪,婦人就要擔當自己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