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28:1-15
歷代志下 28:1-15 CUNP-神
亞哈斯 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 耶路撒冷 作王十六年;不像他祖 大衛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卻行 以色列 諸王的道,又鑄造 巴力 的像, 並且在 欣嫩子谷 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行耶和華在 以色列 人面前所驅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 並在邱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 所以,耶和華-他的神將他交在 亞蘭 王手裏。 亞蘭 王打敗他,擄了他許多的民,帶到 大馬士革 去。神又將他交在 以色列 王手裏, 以色列 王向他大行殺戮。 利瑪利 的兒子 比加 一日殺了 猶大 人十二萬,都是勇士,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 有一個 以法蓮 中的勇士,名叫 細基利 ,殺了王的兒子 瑪西雅 和管理王宮的 押斯利甘 ,並宰相 以利加拿 。 以色列 人擄了他們的弟兄,連婦人帶兒女共有二十萬,又掠了許多的財物,帶到 撒馬利亞 去了。 但那裏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名叫 俄德 ,出來迎接往 撒馬利亞 去的軍兵,對他們說:「因為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惱怒 猶大 人,所以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裏,你們竟怒氣沖天,大行殺戮。 如今你們又有意強逼 猶大 人和 耶路撒冷 人作你們的奴婢,你們豈不也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神的事嗎? 現在你們當聽我說,要將擄來的弟兄釋放回去,因為耶和華向你們已經大發烈怒。」 於是, 以法蓮 人的幾個族長-就是 約哈難 的兒子 亞撒利雅 、 米實利末 的兒子 比利家 、 沙龍 的兒子 耶希西家 、 哈得萊 的兒子 亞瑪撒 -起來攔擋出兵回來的人, 對他們說:「你們不可帶進這被擄的人來!你們想要使我們得罪耶和華,加增我們的罪惡過犯?因為我們的罪過甚大,已經有烈怒臨到 以色列 人了。」 於是帶兵器的人將擄來的人口和掠來的財物都留在眾首領和會眾的面前。 以上提名的那些人就站起,使被擄的人前來;其中有赤身的,就從所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給他們穿,又給他們吃喝,用膏抹他們;其中有軟弱的,就使他們騎驢,送到棕樹城 耶利哥 他們弟兄那裏;隨後就回 撒馬利亞 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