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5:12-23
申命記 15:12-23 CUNP-神
「你弟兄中,若有一個 希伯來 男人或 希伯來 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要從你羊羣、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要記念你在 埃及 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因此,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 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裏很好, 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以為難事,因他服事你六年,較比雇工的工價多加一倍了。耶和華-你的神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你牛羣羊羣中頭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你的神。牛羣中頭生的,不可用牠耕地;羊羣中頭生的,不可剪毛。 這頭生的,你和你的家屬,每年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吃。 這頭生的若有甚麼殘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無論有甚麼惡殘疾,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可以在你城裏吃;潔淨人與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只是不可吃牠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