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4:1-31
加拉太書 4:1-31 CUNP-神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着兒子的名分。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着神為後嗣。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因為律法上記着, 亞伯拉罕 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着應許生的。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 西奈山 ,生子為奴,乃是 夏甲 。 這 夏甲 二字是指着 阿拉伯 的 西奈山 ,與現在的 耶路撒冷 同類,因 耶路撒冷 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但那在上的 耶路撒冷 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因為經上記着: 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 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 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弟兄們,我們是憑着應許作兒女,如同 以撒 一樣。 當時,那按着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着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