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9:3-18
羅馬書 9:3-18 CUNP-神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他們是 以色列 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 以色列 生的不都是 以色列 人, 也不因為是 亞伯拉罕 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 以撒 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 撒拉 必生一個兒子。」 不但如此,還有 利百加 ,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 以撒 懷了孕,(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神就對 利百加 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正如經上所記: 雅各 是我所愛的; 以掃 是我所惡的。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 因他對 摩西 說: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