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18:1-18

以西结书 18:1-18 RCUVSS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你们在 以色列 地何以有这俗语,‘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牙齿就酸倒’呢?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 以色列 必不再引用这俗语。 看哪,所有的生命都是属我的;父亲的生命怎样属我,儿子的生命也照样属我;然而犯罪的,他必定死。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 以色列 家的偶像举目;未曾污辱邻舍的妻,也未曾在妇人的经期间亲近她; 未曾亏负人,而是将欠债之人的抵押品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把食物给饥饿的人吃,把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未曾向人取利息,也未曾索取高利,反倒缩手不作恶,在人与人之间施行诚实的判断;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要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他若生了儿子,儿子作强盗,流人的血,作父亲的虽然未犯此过,儿子却对弟兄行了以上所说的恶,在山上吃祭物,污辱邻舍的妻; 亏负困苦和贫穷的人,抢夺别人的物件,不归还抵押品,却向偶像举目,做可憎的事; 向人取利息,索取高利,这人岂能存活呢?他不能存活。他因做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血要归到自己身上。 “看哪,他若生了儿子,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他见了,却不照样去做; 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 以色列 家的偶像举目,未曾污辱邻舍的妻; 也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抵押品,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把食物给饥饿的人吃,把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缩手不害困苦人,未曾向人索取利息或高利;反倒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如此,他必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至于他父亲,因为施行欺压,抢夺弟兄,在百姓中行不善,看哪,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