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3:6-29

加拉太书 3:6-29 RCUVSS

正如 亚伯拉罕 “信了上帝,这就算他为义”。 所以,你们知道:有信心的人才是 亚伯拉罕 的子孙。 圣经既然预先看见上帝要使外邦人因信称义,预先传福音给 亚伯拉罕 ,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可见,那有信心的人和有信心的 亚伯拉罕 一同得福。 凡出于律法的行为都是受诅咒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持守律法书上所记的一切而去行的,都是受诅咒的。”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律法并不出于信,而是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得生。” 既然基督为我们成了诅咒,就把我们从律法的诅咒中赎出来。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诅咒的。” 这是要使 亚伯拉罕 的福,因着基督耶稣临到外邦人,使我们能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弟兄们,我照着人的观点说,人的遗嘱一经确定,没有人能废弃或加增。 那些应许原是向 亚伯拉罕 和他后裔说的,并不是说“和众后裔”,指许多人,而是说“和你那个后裔”,指一个人,就是基督。 我是这么说,上帝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使应许失效。 因为承受产业若是出于律法,就不再是出于应许;但上帝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 亚伯拉罕 。 这样说来,为什么要有律法呢?律法是为过犯的缘故而加上去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才结束,是藉着天使经中保之手而设立的。 但中保本不是为单方设立的;上帝却是一位。 这样,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对立吗?绝对不是!如果律法的颁布能使人得生命,义就诚然出于律法了。 但圣经把万物都圈在罪里,为要使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归给信的人。 但这“信”还未来以前,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像被圈住,直到那将来的“信”显明出来。 这样,律法是我们的启蒙教师,直到基督来了,好使我们因信称义。 但这“信”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启蒙教师的手下了。 其实,你们藉着信,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上帝的儿女。 你们凡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 不再分 犹太 人或 希腊 人,不再分为奴的自主的,不再分男的女的,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既然你们属于基督,你们就是 亚伯拉罕 的子孙,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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