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18:21-32
民数记 18:21-32 RCUVSS
“至于 利未 的子孙,看哪,我已赐给他们 以色列 所有出产的十分之一为业,作为他们在会幕中事奉的酬劳。 以色列 人不可再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当罪而死。 惟独 利未 人要在会幕中事奉,他们要担当罪孽,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 以色列 人中不可有产业; 因为 以色列 人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 利未 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他们不可在 以色列 人中有产业。” 耶和华吩咐 摩西 说: “你要吩咐 利未 人,对他们说:你们从 以色列 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从这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 这可算为你们的举祭,如同禾场上的谷,酒池中盛满的酒。 这样,从 以色列 人中所收取所有的十分之一,你们要从其中取举祭献给耶和华;你们要把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 亚伦 祭司。 你们要将给你们一切礼物中最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献给耶和华为举祭。 你要对 利未 人说:当你们把其中最好的献上为举祭之后,这剩下的就算是你们禾场上的农作物,酒池中的酒。 你们和你们的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这本是你们的赏赐,是你们在会幕里事奉的酬劳。 当你们把其中最好的献上为举祭,就不致于因它担当罪。你们不可玷污 以色列 人的圣物,免得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