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3:6-29

加拉太书 3:6-29 CCB

圣经上说:“ 亚伯拉罕 信上帝,就被算为义人。” 因此,你们要明白,那些信的人才是 亚伯拉罕 的子孙。 圣经早就指明,上帝要叫外族人因信被称为义人,祂预先将福音传给 亚伯拉罕 ,说:“万国必因你而蒙福。” 所以那些信的人必和有信心的 亚伯拉罕 一同蒙福。 凡以遵行律法为本的人都在咒诅之下,因为圣经上说:“凡不遵行律法书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诅。” 非常明显,没有人能靠遵行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人,因为圣经上说:“义人必靠信心而活。” 律法并非以信心为本,而是说:“遵行律法的人必因此而活。” 但基督替我们受了咒诅,从而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为圣经上说:“凡挂在木头上的人都是受咒诅的。” 这样,赐给 亚伯拉罕 的福气可以借着基督耶稣临到外族人,使我们也可以借着信得到上帝应许赐给我们的圣灵。 弟兄姊妹,我举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世人的合约一经双方签订之后,就不能作废,也不能加添。 上帝曾向 亚伯拉罕 和他的后裔赐下应许,不过这里没有说“后裔们”——指许多人,而是说“你的后裔”——指一个人,就是基督。 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后颁布的律法不会废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约,以致应许落空。 我们如果是靠遵行律法去承受产业,就不是倚靠上帝的应许。但上帝是凭应许把产业赐给了 亚伯拉罕 。 那么,为什么会有律法呢?律法是为了使人知罪而增设的,一直存到那位承受应许的后裔来临。律法是通过天使交给一位中保颁布的。 中保代表双方,但上帝则单方面赐下应许。 这样看来,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应许是否互相矛盾呢?当然不是!如果颁布的律法能带给人生命,人就可以靠律法得到义了。 但圣经说万物都困在罪的权势下,为要使那些信的人因为信耶稣基督而得到应许。 信耶稣的时代来临以前,律法暂时监管我们。等到信耶稣之道显明出来后,律法就不再监管了。 因此,律法是我们的监护人,负责引领我们归向基督,使我们可以因信被称为义人。 现在信耶稣的时代已经来临,我们不再受律法监管。 你们都借着信基督耶稣而成为上帝的儿女, 因为你们受洗归入基督就是披戴基督。 从此不再分 犹太 人和 希腊 人,自由人和奴隶,男人和女人,因为你们都在基督耶稣里合而为一了。 你们若属于基督,就是 亚伯拉罕 的子孙,并且按照上帝的应许是产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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