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18:21-35

马太福音 18:21-35 CCB

那时, 彼得 上前问耶稣:“主啊,如果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该饶恕他多少次呢?七次够了吧?” 耶稣回答说:“我告诉你,不是七次,是七十个七次。 “因此,天国就像一个王,他要跟奴仆清算债务。 正开始清算的时候,有人带着一个欠了六千万银币的人进来。 因为这个人无法清还债款,主人就下令把他及其妻儿和所有财产全部卖掉还债。 那奴仆跪在王面前乞求说,‘请宽容我,我会把债务全部还清的。’ 主人可怜他,不但释放了他,而且免了他全部的债。 “可是,那奴仆出去后,遇见一位欠他一百个银币的同伴,就揪住他,掐着他的喉咙说,‘还我钱!’ 同伴跪下哀求道,‘请宽容我,我会还你的。’ “那奴仆却不肯,竟把同伴送进监狱,直到他还清债务为止。 其他奴仆目睹这一切,都愤愤不平,就去把这件事告诉了主人。 “于是,主人把那奴仆召来,说,‘你这可恶的奴才!你哀求我,我就免了你所有的债。 难道你不应该怜悯你的同伴,就像我怜悯你一样吗?’ 主人大怒,把他交给狱卒受刑,直到他还清全部的债务。 如果你们每个人不从心里饶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这样对待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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