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18:21-35

马太福音 18:21-35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那时, 彼得 前来问耶稣:“主啊,如果弟兄对我犯罪,我该饶恕多少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耶稣对他说:“我告诉你: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个七次。 为此,天国就好比一个君王,要与他的奴仆们清算账目。 他开始算的时候,一个欠了一千万两银子的奴仆被带到他面前。 因为那奴仆没有可偿还的,主人就下令把他和他的妻子儿女,以及他所拥有的一切都卖掉来偿还。 “那奴仆就俯伏拜他,说:‘ 请宽容我吧,将来我会把一切偿还给你。’ 那奴仆的主人动了怜悯之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但那奴仆出去以后,遇见一个与他同做奴仆的;这人欠他一百个银币 。他就抓住这人,掐住这人的喉咙,说:‘把欠我的还给我。’ “这人就俯伏在地 央求他,说:‘请宽容我吧,我会还给你的。’ 可是他不肯,反而把这人投进监狱,直到这人能还清所欠的债。 那些与他同做奴仆的看见所发生的事,就极其忧伤,去把一切都告诉他们的主人。 “于是主人把那奴仆叫来,对他说:‘你这恶奴!因为你求我,我就免了你所有的债。 难道你不也该怜悯与你同做奴仆的,像我怜悯了你一样吗?’ 主人就发怒,把他交给掌刑官,直到他能还清所欠的一切债。 如果你们每个人不从心里饶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会照样对待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