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18:21-32

民数记 18:21-32 CCB

“我要把 以色列 人出产的十分之一赐给 利未 人作产业,作为他们在会幕司职的酬劳。 今后 以色列 人不可走近会幕,以免因犯罪而死。 只有 利未 人可在会幕司职,他们要担负触犯圣幕的罪责,这是你们世代当守的永久律例。 利未 人在 以色列 人中不可有产业, 因为我已经把 以色列 人献给耶和华的十分之一举祭赐给他们作产业。因此,我吩咐他们不可在 以色列 人中有产业。” 耶和华对 摩西 说: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 利未 人。 “你们从 以色列 人手中得到我赐给你们作产业的十分之一后,要从中取出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 这就算作你们献上了麦场的五谷和榨酒池的酒。 这样,你们要从 以色列 人给你们的十分之一中,拿出一部分献给耶和华作举祭,将这举祭归给 亚伦 祭司。 你们要把所得之物中至圣至好的献给耶和华作举祭。 “你要告诉 利未 人,‘你们奉献了最好的以后,其余的算作你们麦场上的五谷和榨酒池的酒, 你们和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因为这些是你们在会幕司职的酬劳。 你们献上最好的以后,享用这些就不会获罪了。你们不可亵渎 以色列 人献上的圣物,免得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