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 7:11-28
以斯拉记 7:11-28 CNVS
亚达薛西王颁发谕旨给以斯拉;以斯拉是一位祭司和经学家,精通耶和华的诫命和赐给以色列之律例;谕旨内容是这样:“诸王之王亚达薛西赐谕旨给以斯拉祭司,精通天上 神律法的经学家,愿你平安。现在我下令:住在我国中的以色列人中,愿意上到耶路撒冷去的祭司和利未人,他们都可以与你同去。你既然是王和他七位顾问所派去的,就要照着你手中 神的律法书,查察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情况。你要把王和他顾问甘心献的金银带去,奉献给住在耶路撒冷之以色列的 神;也要带着你在巴比伦全省所得的金银,连同人民和祭司甘心乐意献给在耶路撒冷 神的殿的礼物,使你可以用这些银子审慎地购买公牛、公绵羊、绵羊羔,以及与祭牲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在耶路撒冷你们 神的殿的祭坛上。剩余的金银,你和你的族人看怎么办好,就怎么用;只要照着你们 神的旨意去作就是了。至于交给你为你 神殿中事奉用的器皿,你要放在耶路撒冷的 神面前。如果你需要支付你 神的殿其余的费用,你可以从王的库房里支付。我亚达薛西王下令给在河西那边所有的库官:无论以斯拉祭司,这位精通天上 神律法的经学家,向你们要求甚么,你们都要审慎照办。他可以要银子三千四百公斤,麦子一百公斤,酒二千二百公升,油二千二百公升,盐却不受限制。天上的 神命令的,就要为天上 神的殿热心去作,免得忿怒临到王和王的子孙的国。我要你们知道,凡是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作殿役的和在这 神的殿里作仆人的,都不可以向他们征收税款、贡物和粮食。至于你以斯拉,你要照着你手中 神的智慧书,委任法官和官吏,治理在河西那边所有明白你 神的律法的人民,那些不晓得律法的人,你要教导他们。不遵守你 神的律法和王的律法的,就要审慎地判决处分,或是处死、或是放逐、或是没收家产、或是囚禁。” 以斯拉说:“耶和华我们列祖的 神是应该称颂的,因为他把这样的意念放在君王的心里,使他修饰那在耶路撒冷的耶和华的殿;又使我在王和谋士,以及王手下有权势的领袖面前蒙恩。因为耶和华我 神的手帮助我,我就有勇气,召集以色列中一些首领,与我一同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