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3:1-18
加拉太书 3:1-18 CNVS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现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我只想问你们这一点:你们接受了圣灵,是靠着行律法,还是因为信所听见的福音呢?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既然靠着圣灵开始,现在还要靠着肉体成全吗?你们受了这么多的苦,都是白受的吗?恐怕真是白受的了。那么, 神赐圣灵给你们,又在你们中间行神迹,是因为你们行律法,还是因为你们信所听见的福音呢?正如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所以你们要知道,有信心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圣经既然预先看见 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称义,就预先把好信息传给亚伯拉罕:“万国都必因你得福。”这样看来,有信心的人,必定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凡是靠行律法称义的,都在咒诅之下,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常照着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诅。”很明显,在 神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律法称义,因为“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本来不是出于信,而是说:“遵行这些事的人,就必因这些事而活。”基督替我们受了咒诅,就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咒诅的。”这样,亚伯拉罕所蒙的福,就在耶稣基督里临到外族人,使我们因着信,可以领受所应许的圣灵。 弟兄们,我照着人的常理说:一个立好了的约,虽然是人所立的,却没有人可以废弃或增加。那些应许本来是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的。 神并没有说“给众后裔”,好象指着多数;而是说“给你的一个后裔”,指着一个,就是基督。我要这样说, 神预先立好的约,那四百三十年后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废掉,使那应许落空。因为所承受的,如果是出于律法,就不是出于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赐给了亚伯拉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