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3:6-29

加拉太书 3:6-29 CNVS

正如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所以你们要知道,有信心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圣经既然预先看见 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称义,就预先把好信息传给亚伯拉罕:“万国都必因你得福。”这样看来,有信心的人,必定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凡是靠行律法称义的,都在咒诅之下,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常照着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诅。”很明显,在 神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律法称义,因为“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本来不是出于信,而是说:“遵行这些事的人,就必因这些事而活。”基督替我们受了咒诅,就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咒诅的。”这样,亚伯拉罕所蒙的福,就在耶稣基督里临到外族人,使我们因着信,可以领受所应许的圣灵。 弟兄们,我照着人的常理说:一个立好了的约,虽然是人所立的,却没有人可以废弃或增加。那些应许本来是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的。 神并没有说“给众后裔”,好象指着多数;而是说“给你的一个后裔”,指着一个,就是基督。我要这样说, 神预先立好的约,那四百三十年后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废掉,使那应许落空。因为所承受的,如果是出于律法,就不是出于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赐给了亚伯拉罕。那么,为甚么要有律法呢?是为了过犯的缘故才加上的,直到那得应许的后裔来到。律法是借着天使经中保的手设立的;中保不是为单方面的,但 神却是一位。 这样,律法和 神的应许是对立的吗?绝对不是。如果所赐下的律法能使人得生命,义就真的是出于律法了。但圣经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中,好把那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赐给相信的人。 但信的道理还没有来到以前,我们在律法下被囚禁、被围困,直到那要来的信的道理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启蒙教师,领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但信的道理既然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启蒙教师之下了。 你们因着信,在基督耶稣里都作了 神的儿子。你们所有受洗归入基督的人,都是披戴基督的,并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作奴仆的或自由人,男的或女的,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体了。如果你们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按照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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