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5:23-28

利未记 25:23-28 CNVS

“地不可永远卖掉,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不过是寄居的和客旅。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你们应该让人有赎地的权利。如果你的兄弟贫穷,卖了部分地业,他的至亲可以来,把兄弟所卖的赎回。如果没有代赎人,而他自己的经济能力改善,足够把地赎回,他就要计算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出产数值还给那买主,他就可以收回自己的地业。如果他没有足够的能力为自己收回卖了的地,他所卖的就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买主必须把地归还,卖地的人可以收回自己的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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