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 12:5-13
出埃及记 12:5-13 CSBS
羔羊必须是无瑕疵的一岁公羊,可以从绵羊或山羊里取。 你们要把羔羊保留到本月十四日;当天黄昏的时候, 以色列 全体会众要宰杀羔羊。 他们要取一些血,涂在他们吃羔羊的房屋的两边门框上和门楣上。 那天夜里,他们要吃用火烤的羔羊肉,与无酵饼和苦菜一起吃。 你们不可吃任何生的或用水煮的羔羊肉,只可吃用火烤的,连头带腿,与内脏一起烤; 你们一点也不可留到早晨,任何留到早晨的,都要用火烧掉。 你们要这样吃羔羊的肉: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并要快快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那天夜里,我要遍行 埃及 地,击杀 埃及 地所有头生的,无论是人还是牲畜;我还要向 埃及 的一切神明施行审判。我是耶和华。 这血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要作为你们的标记。我看见这血,就会越过你们;我打击 埃及 地的时候,毁灭的灾殃就不会临到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