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 12:5-13
出埃及记 12:5-13 当代译本 (CCB)
羊羔必须是毫无残疾、一岁的公绵羊或公山羊。 以色列 全体会众要把羊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黄昏时分宰杀, 然后取点血涂在房子的门框和门楣上,他们要在房子里吃羊肉。 当晚,你们要用火把羊肉烤熟,与无酵饼和苦菜一起吃。 不可吃生羊肉,也不可煮着吃,要把整只羊,连头带腿和内脏一并烤着吃。 不可把肉留到早晨,留到早晨的肉要烧掉。 你们吃的时候,要束腰、穿鞋、手中拿杖,要赶快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因为那一夜我要巡遍 埃及 ,把境内所有长子和头生的牲畜全都杀掉,也要严惩 埃及 所有的神明。我是耶和华。 涂在你们房屋上的血是一个记号,我见到这血就会越过你们。我击打 埃及 的时候,那灾祸不会落到你们身上。
出埃及记 12:5-13 新译本 (CNVS)
你们的羊羔要毫无残疾,一岁以内的公羊;你们可以从绵羊或山羊里取。你们要把羊羔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以色列全体会众要把羊羔宰杀。他们要取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两边的门柱和门楣上。当那一夜,你们要吃羊羔的肉,肉要用火烤了,和无酵饼与苦菜一同吃,不可吃生的,也不可用水煮;只可吃用火烤的。头、腿和内脏都一起吃。你们一点也不可留到早晨;如果有一点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烧掉。你们要这样吃羊羔:腰间束上带,脚上穿著鞋,手中拿着杖,快速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因为在那一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所有头生的,无论是人或是牲畜,都要杀掉;我也要审判埃及的一切神祇,我是耶和华。这血要在你们居住的房屋上作你们的记号;我击打埃及地的时候,一看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祸必不临到你们身上毁灭你们。
出埃及记 12:5-13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羔羊必须是无瑕疵的一岁公羊,可以从绵羊或山羊里取。 你们要把羔羊保留到本月十四日;当天黄昏的时候, 以色列 全体会众要宰杀羔羊。 他们要取一些血,涂在他们吃羔羊的房屋的两边门框上和门楣上。 那天夜里,他们要吃用火烤的羔羊肉,与无酵饼和苦菜一起吃。 你们不可吃任何生的或用水煮的羔羊肉,只可吃用火烤的,连头带腿,与内脏一起烤; 你们一点也不可留到早晨,任何留到早晨的,都要用火烧掉。 你们要这样吃羔羊的肉: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并要快快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那天夜里,我要遍行 埃及 地,击杀 埃及 地所有头生的,无论是人还是牲畜;我还要向 埃及 的一切神明施行审判。我是耶和华。 这血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要作为你们的标记。我看见这血,就会越过你们;我打击 埃及 地的时候,毁灭的灾殃就不会临到你们。
出埃及记 12:5-13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你们要从绵羊或山羊中取一只无残疾、一岁的公羔羊, 要把它留到本月十四日;那日黄昏的时候, 以色列 全会众要把羔羊宰了。 他们要取一些血,涂在他们吃羔羊的房屋两边的门框上和门楣上。 当晚要吃羔羊的肉;要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一起吃。 不可吃生的,或用水煮的,要把羔羊连头带腿和内脏用火烤了吃。 一点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有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烧了。 你们要这样吃羔羊: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 因为那夜我要走遍 埃及 地,把 埃及 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击杀了;我要对 埃及 所有的神明施行审判。我是耶和华。 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逾越你们。我击打 埃及 地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施行毁灭。”
出埃及记 12:5-13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要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你们或从绵羊里取,或从山羊里取,都可以。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 以色列 全会众把羊羔宰了。 各家要取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 当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 不可吃生的,断不可吃水煮的,要带着头、腿、五脏,用火烤了吃。 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了。 你们吃羊羔当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赶紧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因为那夜我要巡行 埃及 地,把 埃及 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击杀了,又要败坏 埃及 一切的神。我是耶和华。 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 埃及 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