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3:22-31
罗马书 3:22-31 CSBS
那就是:神的义藉着对耶稣基督的信仰,临到所有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要知道,每个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但藉着神的恩典,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却无偿地被称为义。 神预先定下耶稣为平息祭,是用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为要显明神自己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过去所犯的罪, 为了在现今的时刻显明他的义,好表明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夸耀的呢?根本没有。凭着什么法则呢?凭着行为的法则吗?不是!而是凭着信的法则。 就是说,我们认为:人被称为义,是藉着信,与律法上的行为无关。 难道神只是 犹太 人的神吗?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神, 既然神真是一位;他要使受割礼的人因信称义,也要使没有受割礼的人因信称义。 那么,我们是藉着信废掉律法吗?绝对不是!反而确立了律法。